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4-04-29 作者:吉林律师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双方应持相关证件和书面协议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依据《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前一般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若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遗弃养子女,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养子女权益受损,关系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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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常见处理方式有:双方协议并到民政部门登记解除,或通过法院诉讼解除。选择方式时,应考虑双方能否达成一致、是否存在争议,以及收养关系的具体情况。无争议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可选择协议登记解除;存在争议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通过诉讼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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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应先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登记。具体操作:1. 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协议;2. 准备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3. 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若存在争议或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是否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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